采购项目编号 | GWXY-ZGYS-2302-GT | 采购项目名称 | ******限公司 2023年配网杆塔类协议库存招标第一次补充联合资格预审 |
采购类型 | 物资 |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 ****-**-** 09:***:*** |
开标(截标)时间 | ****-**-** 10:***:*** | 开标地点 | ******限公司 |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线下支付 | 招标人 | ******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56号 |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 050011 | 联系人 | 田工 |
联系电话 | 0311-**** | 传真 | 0311-**** |
电子邮箱 | hebdl ****** 163.com | 项目介绍 | |
公告文件 | 下载公告文件 | ||
购买招标文件 |
以下内容来自于附件,仅供参考。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限公司 2023年配网杆塔类协议库存招标第一次补充联合资格预审
预审编号:***-ZGYS-2302-GT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建 ******限公司 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见附表1)(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限公司 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见附表1),并 ******限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
******限公司 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相关品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本次预审结果有效期为自预审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日。在有效期内, ******限公司 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相关分标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有效期内,可视情况组织补充资格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联合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报名参加。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仅接受未参加或未通过“ ******限公司 2023年配网杆塔类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河北公司****-**-**日发布预审公告)相应标段的潜在申请人报名,已通过联合资格预审相应标段的申请人无需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用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
序号 |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备注 |
1 | 锥形水泥杆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预审结果适 ******限公司 ******限公司 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 |
2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预审结果适 ******限公司 ******限公司 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 | |
3 | 钢管杆(桩) | 钢管杆(桩) | 预审 ******限公司 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 |
2.2采用资格预审的货物清单
序号 | 预审标段 | 物料描述 | 备注 |
1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8m,230mm,N | |
2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0m,190mm,I | |
3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2m,190mm,I | |
4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2m,190mm,M | |
5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2m,190mm,M | |
6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2m,230mm,N | |
7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5m,190mm,M | |
8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5m,190mm,M | |
9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5m,230mm,N | |
10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5m,230mm,N | |
11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8m,190mm,M | |
12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焊接组装杆,15m,190mm,M | |
13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焊接组装杆,18m,190mm,M | |
14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2m,190mm,K | |
15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5m,190mm,I | |
16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焊接组装杆,15m,230mm,N | |
17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8m,150mm,G | |
18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整根杆,10m,150mm,G | |
19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非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2m,230mm,N | |
20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5m,350mm,T | |
21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2m,350mm,T | |
22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整根杆,15m,350mm,T | |
23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8m,270mm,O | |
24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5m,270mm,O | |
25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2m,270mm,O | |
26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2m,430mm,U2 | |
27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8m,350mm,T | |
28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整根杆,12m,190mm,I | |
29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整根杆,12m,430mm,U2 | |
30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5m,430mm,U2 | |
31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法兰组装杆,18m,430mm,U2 | |
32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整根杆,12m,350mm,T | |
33 | 钢管杆(桩) | 钢管杆(桩),AC10kV,无,无,Q345,杆,无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预审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及其资格预审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申请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 *********商务平台(https://sgcc.****.cn/ecp2.0/portal/)发布的相关产品的资质能力核实标准规范中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 *********商务平台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设计制造过与申请预审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申请人应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 ******限公司 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 ******限公司 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在后续招标中,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供货前提供所投/供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对于未在资格预审货物清单中的需求物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补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4)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 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8)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影响其资格条件,将由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并作出认定。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9)申请人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生产厂房布局、环境应满足生产需要,并提供厂区平面图。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10)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1)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3.5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本表作为专有资质业绩条件,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物资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1.锥形水泥杆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2020年-2022年 供货业绩要求(不少于) | 试验报告 | 主要生产设备 | 主要试验设备 | 生产许可证(是/否) | 备注 | |||
梢径(不小于)mm | 杆长(不小于)m | 强度等级(不低于) | 报告类型 | |||||||
锥形水泥杆 |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10000根 | 230 | 15 | N | 检测报告 | 离心机、模具、混凝土搅拌站或者具有混凝土搅拌机及配料计量装置、电弧焊焊机或者滚焊机、蒸汽养护设备、起重机械设备 | 混凝土强度抗压试验设备、混凝土电杆力学性能(荷载、挠度、裂缝宽度)测试仪器及力学性能试验台 | 否 | |
锥形水泥杆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10000根 | 350 | 15 | T | 检测报告 | 离心机、模具、镦头机、张拉机、调直定尺剪切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或者具有混凝土搅拌机及配料计量装置、电弧焊焊机或者滚焊机、蒸汽养护设备、起重机械设备 | 混凝土强度抗压试验设备、混凝土电杆力学性能(荷载、挠度、裂缝宽度)测试仪器及力学性能试验台 | 否 |
2.钢管杆(桩)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2020年-2022年 供货业绩要求(不少于) | 试验报告 | 主要生产设备 | 主要试验设备 | 生产许可证(是/否) | 备注 | |
电压等级(不小于) | 报告类型 | |||||||
钢管杆(桩) | 钢管杆(桩) | - | 10kV | 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 剪板机、12m 长或两台 6m 长及以上的折弯机、可处理 12m 长及以上钢材的火焰或等离子等自动切割机、可处理 12m 长及以上钢材的火焰或等离子等自动焊接设备、9米长度构件的热镀锌能力(申请人应自有镀锌设备或镀锌厂家为申请人参股或控股的独立法人或可外委。参股或控股镀锌厂的申请人需提供与镀锌厂家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镀锌合同以及镀锌厂家的出资证明,同时提供镀锌厂的营业执照。镀锌外委时则应有固定合作方,且申请人需提供与镀锌厂签订的镀锌外委合同,同时提供镀锌厂的营业执照)、试组装场地及相应吊装设备 | 超声波探伤仪 | 否 |
3.6环保体系及智能制造要求(非否决项)
为落实“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请申请人提供以下相关支持证明材料,此项内容为非否决项。
序号 | 类型 | 资料明细 |
1 | 环保体系 | 提供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 提供废水/废气/废固等净化/回收的处理设备购置的证明材料。 |
2 | 智能制造 | 提供应用CAD设计、MES生产、BIM建造等工业系统软件,进行订单、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成品全流程智能管理的证明材料。 |
3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 |
4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 |
5 | 产品碳足迹证书 | 提供碳足迹体系证书扫描件。 |
6 | 绿色工厂评价 | 提供绿色工厂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 提供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8 | 绿色电力消费 | 提供绿色电力消费凭证或绿证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4.审核标准
4.1总则(适用于各标段)
******限公司 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
(1)应 *********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2.0系统”)中生成资质业绩凭证单(以下简称“凭证单”)并在投标工具-资质业绩文件处上传提交。凭证单载明的有效已核实数据将作为评审依据,不需提供支持证明文件(试验报告除外)。未提供(上传)凭证单的申请人,其申请将被否决。
(2)业绩以凭证单载明的已核实数据为准,其他业绩及其支持证明文件无需编入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3)除供货业绩外需要更新补充已核实范围外相关证书、生产试验设备、生产厂房的,应提交对应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补充证书(出具时间)、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出具时间)仅接受****-**-**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4)针对锥形水泥杆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产品报告扫描件,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至少需提供(Ф230,15,N)型号对应的试验报告,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至少需提供(Ф350,15,T)型号对应的试验报告。报告需包含以下数据:***、挠度检验,承载力检验弯矩下的裂缝宽度、挠度检验四个数据。无论试验报告是否已核实,均须提供包含上述数据的完整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但相关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的时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且为非否决项。
针对钢管杆(桩)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产品报告扫描件,报告需包含以下数据:***、焊缝外观质量、焊缝内部质量三个数据。无论试验报告是否已参加核实,均须提供包含上述数据的完整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但相关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的时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且为非否决项。
(5)核实以外的补充内容在申请文件中制作提交,无需通过供应商资质填报工具将相关信息录入ECP2.0系统中。
对 ******限公司 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
(1)需要按《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格式填写应答文件表格,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供应商未参加资质能力核实说明文件及承诺函》并提交。
(3)针对锥形水泥杆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产品报告扫描件,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至少需提供(Ф230,15,N)型号对应的试验报告,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至少需提供(Ф350,15,T)型号对应的试验报告。报告需包含以下数据:***、挠度检验,承载力检验弯矩下的裂缝宽度、挠度检验四个数据。无论试验报告是否已核实,均须提供包含上述数据的完整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但相关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的时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且为非否决项。
针对钢管杆(桩)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产品报告扫描件,报告需包含以下数据:***、焊缝外观质量、焊缝内部质量三个数据。无论试验报告是否已参加核实,均须提供包含上述数据的完整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但相关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的时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且为非否决项。
4.1.1业绩审核标准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日至****-**-**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2) ******限公司 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其业绩以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的已核实数据为准,不需提供支持文件,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的有效的已核实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核实时间段内的业绩支持文件无需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3)对 ******限公司 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业绩支持证明材料要求:***,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日至****-**-**日内,发票扫描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chinatax.****.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申请人,将严格按照《 ******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所有业绩支持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4)业绩数量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5)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6)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子公司 之间、 ******子公司 之间、 ******同公司 之间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8)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9)申请人如发生收购、重组、改制、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情况,须提供充分且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4.1.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关于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机构详见相关产品的资质能力核实标准规范;
(2)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
(3)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限公司 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4)各类检验(检测)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
(5)检验(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6)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记录且记载数据满足资格预审要求,不需再额外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记录或已核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对 ******限公司 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
(8)补充报告(出具时间)仅接受****-**-**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4.1.3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对 ******限公司 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补充证书(出具时间)仅接受****-**-**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关于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资格预审产品种类对应。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4.1.4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对 ******限公司 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
(2)补充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仅接受****-**-**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试验设备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
4.1.5生产厂房审核标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厂房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厂房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厂房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等支持证明材料扫描件。对 ******限公司 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等凭证扫描件。
(2)补充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出具时间)仅接受****-**-**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厂房信息应满足通用资格要求。
4.2各标段审核标准
4.2.1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统一审核标准
(1)业绩审核标准
业绩数量按照水泥杆物资类别计算,不区分等径、锥形,各类水泥杆产品业绩可相互替代,数量合并计算。
(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检测报告替代原则:***、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和等径水泥杆,三类产品的检验报告不可互相替代。
①非预应力、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检验报告区分杆长、梢径和强度,不区分整根杆、分段组装杆(法兰、焊接)。电杆大杆长覆盖小杆长,大梢径覆盖小梢径,高强度等级覆盖低强度等级。
具体示例如下:
检验报告:***φ190×15×M×G(BY、Y),其中,Z代表锥形水泥杆,φ190代表梢径190mm,15代表电杆长度15m,M代表强度等级M级,G代表非预应力混凝土电杆(BY代表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电杆,Y代表预应力混凝土电杆)。
例1:***φ230×18×N×G检验报告可以覆盖Z φ230×15×N×G;
例2:***φ350×18×T×BY检验报告可以覆盖Z φ350×15×T×BY;
以此类推。
②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应提供(Ф230,15,N)及以上型号对应的试验报告,提供(Ф230,18,N)及以上对应的试验报告视为优于预审标准;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应提供(Ф350,15,T)及以上型号对应的试验报告,提供(Ф350,18,T)及以上对应的试验报告视为优于预审标准。
(3)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水泥杆产品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4)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2.2 钢管杆统一审核标准
(1)业绩审核标准
业绩数量按照钢管杆物资类别计算。高电压等级钢管杆产品的业绩可累加到低电压等级产品业绩数量计算,但角钢塔业绩不能代替钢管杆产品业绩。
(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①关于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应检验报告出具 *********商务平台(https://sgcc.****.cn/ecp2.0/portal/)发布的《10kV杆塔类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
中的要求。
②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电压等级应覆盖相应产品,高电压等级可覆盖低电压等级。例如提供220kV钢管杆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即认为合格,但角钢塔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不能替代钢管杆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3)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钢管杆产品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4)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ECP2.0系统(https://sgcc.****.cn/ecp2.0/portal/)下载资格预审公告,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申请人应妥善***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6.2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6.3申请人需利用离线投标工具进行电子申请文件编制。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0系统(***商务平台https://sgcc.****.cn/ecp2.0/portal/)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net安装工具包和供应商投标工具”。投标操作手册可在上述同一目录下下载“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64位操作系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次资格预审仅接受上传至ECP2.0(https://sgcc.****.cn/ecp2.0/portal/)电子申请文件***服务平台(https://sgcc.****.cn:***/zbfwpt/#/login)电子申请文件。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时。所有申请文件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如招标人因特殊原因,对该时间进行调整,将在实际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申请人。
7.3 申请文件的制作
序号 | 名称 | 资料说明 | ECP2.0上传方式 | ***服务平台 |
一、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资料 | ||||
1 | 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资料 | 申请人需通过“河北云投标客户端”填写信息,同时参考EXCEL版“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此表仅作为客户端的填写说明及示例,不必填写)”表格要求完成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提交了凭证单的投标人需按凭证单内容进行填报)。 | 不需要上传 | 通过“河北云投标客户端”工具上传 |
二、技术应答文件 | ||||
2 | 技术应答文件 | 申请文件应按物资类别为单位进行编制(如同时报名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只需按锥形水泥杆编制一个申请文件即可;如同时报名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钢管杆(桩)需按锥形水泥杆、钢管杆(桩)两个物资品类分别编制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目录结构(见第四章)进行编制。 | 在“投标工具-其他技术应答文件-维护其他技术应答文件-专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图纸”端口上传。 | 通过“河北云投标客户端”工具上传 |
三、资质业绩文件 | ||||
3 | 资质业绩凭证单 | 按物资类别为单位进行编制 | 在"投标工具-资质业绩模块"端口上传。 | 不需要上传 |
说 明 | 重要提示:***、商务文件无需编制、上传。在ECP2.0离线投标工具技术端口的“专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图纸”支持上传压缩包文件,原则上每包(预审标段)上传的资格应答文件内容均应一致。容量为单包60M,若申请文件超过单包最大容量,建议申请人首先应用word自带压缩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压缩,操作步骤:***-工具-压缩图片,选择屏幕(150ppi)的图片质量,然后将word转成双层PDF文件(双层PDF制作方法详见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请申请人压缩文件同时保证清晰度,因清晰度不足无法辨认造成对申请人不利的预审结果,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CP2.0系统中生成资质凭证单并通过投标工具的资质业绩模块上传提交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获取“河北云投标客户端”:***(https://sgcc.****.cn:***/zbfwpt/#/login),在系统首页右侧“服务中心”栏目点击“工具下载”即可。具体操作流程在系统首页右侧“服务中心”栏目点击“操作手册”下载查看。 |
双击以下图标获取EXCEL版“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
7.4申请文件递交(上传)方式
ECP2.0电子申请文件:***.0系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按物资类别制作为DOCX/PDF格式,使用离线投标工具(最新版)按包(预审标段)批量在技术部分“投标工具-其他技术应答文件-维护其他技术应答文件-专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图纸”端口上传。
***服务平台电子申请文件:***格预审申请文件。
(1)文件制作及份数:
1)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资料。申请人需通过“河北云投标客户端”填写信息,同时参考EXCEL版“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此表仅作为客户端的填写说明及示例,不必填写)”表格要求完成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提交了凭证单的投标人需按凭证单内容进行填报)。
2)申请文件一份。申请文件应按物资类别为单位进行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目录结构(见第四章)进行编制。
(2)文件上传流程及注意事项:
1)请于****-**-**日9时后登***服务平台,在“报名管理”模块选择本次预审项目,下载数据包,导入“河北云投标客户端”。
2)将按物资类别制作完成的申请文件,在“河北云投标客户端”→“技术文件”目录下,选择相应的预审标段,双击“编辑”→“导入技术标书”,上传即可。
3)在“河北云投标客户端”→“技术文件”目录下,选择相应的预审标段,双击“编辑”→“结构化信息”标签页,点击进去填写供应商资质信息。
7.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应保证上传至ECP2.0申请文件与上传***服务平台的申请文件内容的一致性,若两者内容不一致,导致申请失败的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支持证明材料较大无法上传至ECP2.0系统,请在ECP2.0上传说明文件(格式见“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同时***服务平台按预审标段上传完整、清晰的电子申请文件。
7.6 逾期未提交申请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ECP2.0系统***服务平台(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7申请人放弃全部或部分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在截标前在ECP2.0系统撤回已提交的申请文件,同时将弃标函发 ******限公司 邮箱hebdl ****** 163.com,否则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通过ECP2.0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申请文件进行解密。
7.8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为自动应答状态,***商务平台、手机、传真、邮箱动态,以便及时反馈相关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服务平台(www.****.com)***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sgcc.****.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软件客户端咨询电话:****832,0311-****
业务联系人:***:***-****
电子邮件:********* 163.com
网址:***://sgcc.****.cn/ecp2.0/portal/
10.合规声明
本资格预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本资格预审文件将按照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执行。
11.其他事项
11.1根据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现明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
11.2申请人务必确保“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资料”中信息准确,内容格式按照示例填写,且数据与资质业绩凭证单、支持证明材料一致。如资质业绩凭证单、支持证明材料与“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资料”信息经评定不一致,评审委员会有权在评审中对申请人的“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资料”进行修改,并予以记录。
11.3 缺少“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资料”或数据不一致都可能导致对申请人不利的预审结果,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1.4评审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申请人反馈不合格事项,请申请人及时登录电子邮箱查看并及时反馈意见。
11.5未在ECP2.0上传文件的视为申请文件内容不全,其申请将被否决。
11.6申请人如通过资格预审但未参加资质能力核实,须配合开展补充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如经补充资质能力核实不具备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相关资质能力的,将承担取消资格预审合格资格的后果。
12. 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的,不得改变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对资格预审公告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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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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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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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力公司 |
25 | ******限公司 |
26 | ******限公司 |
27 | ******限公司 |
信息来源:***://sgcc.****.cn/ecp2.0/portal/#/doc/doci-bid/********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