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德水厂、龙涓水厂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7.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万元 ,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9万元 ,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
地址:***,邮编:***;
电话:****598、****406传真:***/ ;
联系人:***、潘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168 传真:***/ ;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其一):
开户银行:*********限公司 安溪支行 ;
帐户名称:***;
帐 号:********3456。
开户银 ******限公司 安溪支行;
帐户名称:***;
帐 号:********23。
交易中心名称:***;
地址:***#二层 。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地址:***#楼 6 层;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