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站区楼宇设施综合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航站区楼宇设施综合装饰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站区楼宇设施综合装饰装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2 建设规模:***旧、影响美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综合装饰装修。项目主要内容:***(含龙骨、耐磨面层),翻新行李分拣区及地下通道车道区域(含基层混凝土补强)。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工程预算金额为:**3万元 (含税)。
2.4 标段划分:***,按一个包件进行招标。
2.5 资金来源:***
2.6 项目地址:***
2.7 招标人:***
2.8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2.9 招标方式:***
2.10 招标范围:
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包括翻新T2值机岛静电地板(含龙骨、耐磨面层),翻新行李分拣区及地下通道车道区域(含基层混凝土补强)。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其图纸资料。
2.11 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万元 (含税)。
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12 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完工日为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常规条款: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条款: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请于****-**-**日到****-**-**日每日上午9:***??11:***,下午13:***??16:***(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上海 ******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222号1802室)领取招标文件,每本(按项目)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一部分)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下午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222号18楼第三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下午13时30分
开标地点:***室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徐慕曾
电 话:****-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