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工程110kV长兴岛主变电所工程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 重新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 |
公告编号 | 截止日期 | ****-**-** | |
招标代理 | 上海联合 ******限公司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001PD0061 | 标段号: | QV2 | ||||||||||||
招标人: | 上海 ******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静安区恒通路236号2201室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工程110kV长兴岛主变电所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地点: | 长兴岛主变电所位于沪陕高速公路东侧、潘园公路北侧、永卫路西侧地块内; | ||||||||||||||
工程规模描述 | |||||||||||||||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 |||||||||||||||
具体描述: | (1)电力-变电工程:***.变电工程110KV;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电力工程 | 工程类别: | 变电站工程 | ||||||||||||
具体描述: | (1)变电电压110kV | ||||||||||||||
工程总投资: | **3万元 人民币 | ||||||||||||||
建设周期: | 818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注:***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可以同时兼任);(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已注册于投标人);(3)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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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n),***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n),***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联合 ******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小晨 | 联系电话: | ****471 | ||||||||||||
传真: | |||||||||||||||
备注: | 1、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协议书。并在递交投标书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 2、在沪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须大于等于60分,在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须大于等于 65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评价均应大于等于合格分。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方),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银行保函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4、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5、具有 ******级公司 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级公司 为合格投标人。 | ||||||||||||||
提交投标文件 | 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B区B03会议室 | ||||||||||||||
提交投标文件 | ****-**-** 09:***:*** | ||||||||||||||
投标保证金: | 30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0元人民币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 | ***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商务平台(http://eps.****.com) | ||||||||||||||
填报单位: | 上海联合 ******限公司 | ||||||||||||||
监管部门: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