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中医医院老年病诊疗康复楼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投标答疑(一)

广西 2024-01-31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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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中医医院老年病诊疗康复楼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投标答疑(一)

因有投标人来电咨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相关事宜,现统一答复如下:

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列在了暂估价里,但是未列有具有实际工作量的暂估项,请问在填写投标函时是否要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列在暂估价里?

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23〕1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发〔2023〕2号)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2023〕6号)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0.2%计入暂估价,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因此,各投标人在填写投标函时,可按招标控制价所列的暂估价金额进行填报,工程结算时再按实结算。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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