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比选公告
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应出资金、特许经营者资本金出资及融资筹措。比选人为北京首发承平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工程概况
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位于平谷区,南起东高村镇鲍家庄村南侧京冀界,接首都地区环线(三河段),北至金海湖镇红石门村北侧京冀界,与承平高速(承德段)衔接,全长约34.8公里,设计标准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崔杏路至夏各庄段与现状京平高速共线,长约8.1公里,将现况双向四车道拓宽改造为双向八车道,路基全宽41米,其余路段长约26.7公里,整体式路基全宽33.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16.75米,双向六车道。全线设置全互通立交6座,设置桥梁24座,其中特大桥4座,大桥16座,中小桥4座,中隧道2座,同步建设服务区、养护工区等配套设施。计划2023年开工,****-**-**日具备通车条件,其中崔杏路立交计划2024年年底完工,项目总投资约104.8亿元。
1.2比选范围
开展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水土保持验收。(详见比选文件)
1.3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共划分为1个标段。
1.4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全部工作完成为止。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近5年(****-**-**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类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2.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水土保持验收的相关工作经历;
2.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否则均按无效参选处理;
2.5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0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通 ******设公司 东部驻地309室(详细地址)购买比选文件。
3.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1)参选人应于获取比选文件当日通过本单位账户以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以个人名义电汇的,将无法开具发票),汇款凭证中注明所参与项目的编号(详见本公告)。
(2)电汇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任公司
开 户 行:***
账号:********464
(3)为确保比选文件费能到达比选代理机构指定帐户,参选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并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核实,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3.3 购买比选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比选文件费电汇凭证;
(5)企业增值税开票信息(备注专票或普票)。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参选人于递交截止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递交参选文件。地点为北京市通 ******设公司 东部驻地214会议室。
4.2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服务平台(www.****.com)、北京市 ******限公司 (https://bchd.****.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661
比选代理:*********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袁工
电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