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二)

江苏 2024-01-31 17310690583
导出PDF收藏打印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二)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0500-JZCG-G ****** 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P4

原文件:

14 履约保证金 无

更正为:

1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2)采购文件P44

增加:(九)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合同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2.中标单位无故拖延或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履约保证金(无息)在服务期满且服务缺陷更正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经双方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后,采购人凭中标人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中标人。如中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可详细列明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若甲方超期未退还,则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采购文件P46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 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等工作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款是指根据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和接受服务的单位。

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差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合同项目及期限

1.乙方负责高新局分局及巡特警区域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

1.1保安部(高新区分局大楼)

(1)做好访客登记、维持外来人员的秩序,管理好车辆行驶和停放;

(2)整个大楼、外围、大门口及监控全天侯安全保卫,做好巡视、检查消防设施、防盗等工作,并维护日常管理;

(3)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必要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

(4)值班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离岗,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5)综合保安设施平时使用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反映,并督促、配合供应商定期检查设施设备,消灭事故隐患;监视系统运行要与相关系统配合。

1.2保洁部(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

(1)大楼内外环境保洁,大楼内环境包括会议室、值班室、相关办公室等的保洁工作;

(2)办公室卫生采购单位自行打扫,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人员打扫;

(3)外墙清洗:***(分局大楼一年二次清洗、巡特警大队一年一次清洗);

(4)晶面保洁:***(分局大楼一年一次养护);

(5)垃圾分类日常管理,配合采购人方检查,协助日常台账管理;

(6)室外绿化养护和室内公共区域、会场的绿化摆布;

(7)消杀:***。

(8)其他临时性服务。

1.3工程部(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

(1)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24小时管理和维护(信息化专用设备除外);包括配电房、中央空调的维保(配合维保单位)、协助大楼强电弱电系统及会议系统的安装及调试;

(2)涉及维护工作需及时响应,尽快解决;

(3)配合、记录、监督专业维保单位的定期维保工作;

(4)各类管道的日常维护工作;

(5)工程维护保养:***、地墙面、水池、道路等建筑物的小修小补;

(6)每年节能改造、水箱清洗、高配房检测等。

1.4会务部(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

(1)会务服务:***,结合会务服务标准,采用全局性会议服务。

(2)其他相关服务。

1.5行政管理部(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

(1)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分工、管理、考勤、考核等;

(2)加强与采购人内部协调、沟通;

(3)及时征求采购人的意见、建议要求,并归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2.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服务地点:***。

4.乙方聘用符合采购文件项目总人数:***

三、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总价款(含税)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

2.合同基准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包括完成该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社保、休假日补贴、加班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本合同价格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4.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5.如本合同项目需经过审计的,则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审计金额为准。审计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甲方认为乙方提交的材料缺失、不合理或有误的,乙方应限期补正,且乙方补正并符合甲方要求前,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双方对审计标准、程序有争议的,则优先适用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标准(包括甲方主管机关、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通行的审计标准、程序),如无地方标准的,适用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将根据月度考核检查情况调整每月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总金额可能与合同总基准金额有差异。

2.付款时间及方式

2.1本合同服务期为2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服务期第1年,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应付上限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服务费用每月支付一次,经考核验收后的下个月25号前

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每月支付的服务费用=[(第一年应付上限金额-预付款)/12-上期考核应扣费用]。

服务期第2年,服务开始前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年应付上限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服务费用每月支付一次,经考核验收后的下个月25号前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每月支付的服务费用=[(第二年应付上限金额-预付款)/12-上期考核应扣费用]。

2.2付款方式:***。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数字人民币账号(数币钱包ID):

3.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也不得转让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债权转让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账户支付费用。

4.乙方按上述要求向甲方结算费用时应提供下列单据:***、考核单证以及甲方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乙方未按约提供上述单据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1.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1.3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服务标准每月实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中的不足将以书面形式汇总至乙方,要求乙方根据要求限期整改并在相应支付的款额中进行抵扣。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2乙方应指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并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上岗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服务人员。同时,乙方应保证上述人员不得在其他地方兼职。如甲方认为乙方员工不能胜本职工作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 】日内完成调整,乙方拒不调整、逾期调整或调整后仍不合格的,应按【1000】元/人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视为乙方不能完成合同。

2.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乙方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假期等方面的规定,并为职工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缴纳社会保险,乙方违反该约定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2.5乙方人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或发生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2.6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如甲方选聘的新的物业服务人或甲方作出自行管理决定并接管之前,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处理服务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期间的服务费用。

2.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有序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一切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双方的内部资料、业务信息、技术资料及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价格、合作条件等书面或口头信息,双方承诺严格遵守对上述信息的保密约定。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泄露、使用或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若乙方未能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视情节轻重单方解除合同。

2.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甲方因此支付的金额以逾期未支付价款的5%为限。

2.乙方的违约责任:

2.1 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

2.4乙方逾期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的,视为乙方不能完成合同。

2.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7项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不再支付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服务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6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2.7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2.8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

1.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退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甲方办公场所停止使用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发出上述通知后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争端的解决

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而产生纠纷的,甲方为处理此纠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3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响应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二、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后3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本项目不得转让和分包。

十四、合同生效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乙方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进行网上备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并由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须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6.合同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7.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为甲乙双方认可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如更换地址的,应于更换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一方自行承担法院送达不能等不利后果。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合同签订地:

变更为:

第五章 合同及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 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等工作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款是指根据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和接受服务的单位。

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差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合同项目及期限

1.乙方负责高新局分局及巡特警区域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

1.1保安部(高新区分局大楼)

(1)做好访客登记、维持外来人员的秩序,管理好车辆行驶和停放;

(2)整个大楼、外围、大门口及监控全天侯安全保卫,做好巡视、检查消防设施、防盗等工作,并维护日常管理;

(3)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必要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

(4)值班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离岗,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5)综合保安设施平时使用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反映,并督促、配合供应商定期检查设施设备,消灭事故隐患;监视系统运行要与相关系统配合。

1.2保洁部(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

(1)大楼内外环境保洁,大楼内环境包括会议室、值班室、相关办公室等的保洁工作;

(2)办公室卫生采购单位自行打扫,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人员打扫;

(3)外墙清洗:***(分局大楼一年二次清洗、巡特警大队一年一次清洗);

(4)晶面保洁:***(分局大楼一年一次养护);

(5)垃圾分类日常管理,配合采购人方检查,协助日常台账管理;

(6)室外绿化养护和室内公共区域、会场的绿化摆布;

(7)消杀:***。

(8)其他临时性服务。

1.3工程部(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

(1)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24小时管理和维护(信息化专用设备除外);包括配电房、中央空调的维保(配合维保单位)、协助大楼强电弱电系统及会议系统的安装及调试;

(2)涉及维护工作需及时响应,尽快解决;

(3)配合、记录、监督专业维保单位的定期维保工作;

(4)各类管道的日常维护工作;

(5)工程维护保养:***、地墙面、水池、道路等建筑物的小修小补;

(6)每年节能改造、水箱清洗、高配房检测等。

1.4会务部(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

(1)会务服务:***,结合会务服务标准,采用全局性会议服务。

(2)其他相关服务。

1.5行政管理部(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

(1)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分工、管理、考勤、考核等;

(2)加强与采购人内部协调、沟通;

(3)及时征求采购人的意见、建议要求,并归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2.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2.1保安管理(高新区分局大楼)

(1)根据采购单位的保安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相关运行文件,执行秩序维护服务工作;

(2)上班期间不间断负责巡视办公大楼的建筑物、设施设备、附属物,公共区域,办公用房的设施设备和物品,防范偷盗和损害财物的行为以及其它任何影响采购单位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破坏行为;

(3)工作日期间对进出采购单位区域的人员和货物实行验证或登记,谢绝未经采购单位许可的无关人员进入采购单位区域;

(4)对在大院内、外的车辆进行交通秩序和停车秩序的维护;

(5)对采购单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书面报告相关设备的检查结果,配合采购单位组织进行相关消防演练;

(6)24小时门卫值班,大院所属区域要求24小时安全巡逻,对办公区范围进行安全监控,防范各种涉及安全和消防等事故。

(7)做好当班工作情况的记录并监管当班使用的保安设施设备;

(8)独立处理当班发生的常规性事务及问题并负责与下一班次人员交接;

(9)除检查和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擅自动用采购单位所属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

(10)本项目若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时,保安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制止并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秩序,向采购单位及本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中标单位派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保安进行全面管理,并积极主动地与采购单位协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2)保安人员上岗必须身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

(13)所有保安人员均要求参与本项目保安服务工作,均计入本项目保安服务值守人员,采购人有权指定保安人员岗位,中标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

(14)坚持做到保安服务规范、岗位明确、队伍严格。

2.2保洁管理(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

(1)坚持标准式工作要求,室内外绿化、室内通道、公众大厅、相关办公室、地下车库、饰物、卫生间、公共场所设施等每天定时保洁二次,保持基本无垃圾,无污迹,洁净明亮;地毯,多功能厅,会议室等定期保洁和使用后立即保洁。

(2)为不影响正常办公,采用每日二次保洁(早晨和中午或中午和傍晚),工作时间内实行随需随打扫;

(3)做到保洁服务规范、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合理。

(4)环境绿化摆放布置要求(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求划块区分,科学合理确定绿化摆放点位,确认绿化摆放品种及数量,对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制定绿化的调整周期。保持室内外植株茂盛,修剪整齐,室内花草保持枯萎,生长良好,草坪无杂物、无杂草、无病虫害。

(5)庭院养护要求(高新区分局大楼):

①树木园林植物乔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设施完好。

②花灌木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③草坪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基本无杂草。

④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株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清晰。

⑤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虫害。

2.3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大队)

(1)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24小时管理和维护,包括高压配电房及所有附属终端供电设备维护,中央空调的维护、大楼弱电系统及会议系统。专业设备按照规范配合专业单位进行检修及维护,做好台帐资料;一般设备应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一般问题能在1小时内解决)。所有在质保期内的设备和设施发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的,立即与设备供应商维保部门联系并要求立即修复。

(2)电气运行、维护、管理:***(柜)和电气连接点接触良好安全正常工作,按需要给各类用电设备和用电器供电,保持设备清洁,定期清扫;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与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联系,督促、配合维修;处理小故障,事故的紧急处理。维护好大厦的供配电,提高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及稳定性。

(3)室内外照明和泛光照明:***、维修和管理,按采购单位要求开、闭灯光,保持设备良好;对保修期内的灯具、灯泡自然损坏及时与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联系修复;有节能管理措施;保持设备清洁。

(4)消防系统:***、管理、联动、布点为管理范围,包括地下层消防设备的管理。

①消防供水系统、电气系统、阀门、泵水池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② 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维保;

③ 消防器材的管理,并与采购单位共同组建义务消防中心;

④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法规,制定各种制度、规程;

⑤ 实行防火责任制,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与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联系,配合设备设施维修;

⑥ 每日进行消防巡视,检查,记录,建立必要的台帐,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⑦ 与采购单位共同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组织消防演练;

⑧ 保持设备设施的完好,做好消防设备设施的保洁工作。

(5)给排水和卫生设备系统:

① 给水系统从进户端水表开始到各出水口和卫生设备,包括地下层生活泵房管理,排水系统从排水口到雨水出口和城市污(雨)水管网的接入口的正常运行、维护、管理;

② 保持给排水管路畅通,如有不畅要及时疏通排除,如有漏水要及时修复,保持阀门和水泵良好;

③ 阀门和水泵有故障时及时与采购单位、供应商联系、配合修复;

④ 对长期不用的水泵、阀门要定期检查、测试运行,保持设备清洁;

⑤ 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卫生设备的阀门、排水口、感应器、水箱等要保持完好。

⑥ 暖通(新风)系统:***、通风系统的运行监督及与保修方联系,按采购单位要求运行。

(6)变配电:

① 高低压配电柜的运行、维护;

② 持证上岗,认真作好各类记录,监视电压、电流变化,调整负荷分配,使高低压设备供电可靠稳定,做好日常维保与设备卫生工作。

(7)弱电系统:

① 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有线电视和通讯系统、智能会议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机房建设系统、数字化系统、综合管路、中央集成管理系统等子系统的软硬件管理和维护。

② 正确使用各系统设备,掌握使用方法。保障电视系统、音响系统、通讯系统、视讯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对该设备作好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活动与会议所需音响设备的调试与使用保障。对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设备做周期性的切换实验,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与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联系配合维修。

(8)强电系统:***,按时认真做好各种运行记录及报表,保管好各种技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按操作规程实施操作,确保全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发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及时复原,无不安全隐患。

2.4行政管理

(1)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按月对物业管理人员实施考勤、督查和考核,并每月将考勤、督查和考核情况向采购人管理部门反馈。

2.5突发事件处置和大型活动保障

(1)对综合类、自然灾害类、安全类、工程类、等突发事件能够积极响应,有效处置。

(2)如有大型活动保障需要,需服从指挥,听从调配,并配合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

3.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服务地点:***。

5.乙方聘用符合采购文件项目总人数:***

三、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总价款(含税)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

2.合同基准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包括完成该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社保、休假日补贴、加班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本合同价格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4.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5.如本合同项目需经过审计的,则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审计金额为准。审计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甲方认为乙方提交的材料缺失、不合理或有误的,乙方应限期补正,且乙方补正并符合甲方要求前,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双方对审计标准、程序有争议的,则优先适用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标准(包括甲方主管机关、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通行的审计标准、程序),如无地方标准的,适用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将根据月度考核检查情况调整每月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总金额可能与合同总基准金额有差异。

2.付款时间及方式

2.1本合同服务期为2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服务期第1年,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应付上限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服务费用每月支付一次,经考核验收后的下个月25号前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每月支付的服务费用=[(第一年应付上限金额-预付款)/12-上期考核应扣费用]。

服务期第2年,服务开始前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年应付上限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服务费用每月支付一次,经考核验收后的下个月25号前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每月支付的服务费用=[(第二年应付上限金额-预付款)/12-上期考核应扣费用]。

2.2付款方式:***。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数字人民币账号(数币钱包ID):

3.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也不得转让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债权转让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账户支付费用。

4.乙方按上述要求向甲方结算费用时应提供下列单据:***、考核单证以及甲方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乙方未按约提供上述单据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5.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即人民币大写(¥)。

5.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乙方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5.3乙方无故拖延或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4履约保证金(无息)在服务期满且服务缺陷更正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经双方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后,甲方凭乙方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可详细列明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如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甲方超期未退还的,则按照逾期退还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1.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1.3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服务标准每月实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中的不足将以书面形式汇总至乙方,要求乙方根据要求限期整改并在相应支付的款额中进行抵扣。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2乙方应指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并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上岗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服务人员。同时,乙方应保证上述人员不得在其他地方兼职。如甲方认为乙方员工不能胜本职工作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 】日内完成调整,乙方拒不调整、逾期调整或调整后仍不合格的,应按【1000】元/人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视为乙方不能完成合同。

2.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乙方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假期等方面的规定,并为职工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缴纳社会保险,乙方违反该约定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2.5乙方人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或发生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2.6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如甲方选聘的新的物业服务人或甲方作出自行管理决定并接管之前,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处理服务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期间的服务费用。

2.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有序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一切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双方的内部资料、业务信息、技术资料及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价格、合作条件等书面或口头信息,双方承诺严格遵守对上述信息的保密约定。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泄露、使用或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若乙方未能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视情节轻重单方解除合同。

2.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甲方因此支付的金额以逾期未支付价款的5%为限。

2.乙方的违约责任:

2.1 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

2.4乙方逾期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 】日以上的,视为乙方不能完成合同。

2.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7项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不再支付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服务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6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2.7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2.8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

1.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退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甲方办公场所停止使用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发出上述通知后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争端的解决

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而产生纠纷的,甲方为处理此纠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3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响应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二、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后3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本项目不得转让和分包。

十四、合同生效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乙方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进行网上备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并由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须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6.合同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7.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为甲乙双方认可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如更换地址的,应于更换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一方自行承担法院送达不能等不利后果。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合同签订地: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楼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晔

电话:***-****、****

附件

****505921fae****4e8d80e3b3cd42389c52高新区分局大楼及巡特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尊敬的用户,和您一起投标的企业都在关注 “标800服务平台” 哦,最新项目精准匹配推送,下方扫码轻松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