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潼南区鹭鸶河中小河流治理勘察设计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万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备注 | 详见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其中初设报告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不含评审时间)。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彭昊 | 职称证 | ****0325 | 244800 |
注:***.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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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