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轨道工程、供电工程、烟筒山停车场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工程施工承包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轨道工程、供电工程、烟筒山停车场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工程施工承包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比选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轨道工程、供电工程、烟筒山停车场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工程施工承包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日18:*******-**-**日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限公司 第一建管部 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A塔25楼 招标人名称:*********理公司 日 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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