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平利县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平利县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农经〔2023〕2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平利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工程规模:***,配套河沟道护坎、坡改梯、生产道路、生态护岸、排灌沟渠、造经济林、生态林、沟道治理、封禁治理等措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计划工期:***;
2.5 标段划分:***:***步设计编制;标段编号:*******463anttd97i001;标段类型:***;
2.6 招标范围:***:***步设计编制:***步设计编制和施工图编制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3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日以后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会计报表);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日09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日09时00分起至****-**-**日09***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cn)下载招标文件。
5.2 标段名称:***步设计编制:***.0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 09时00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利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康市 ******限公司 |
地址: | 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 地址: | 平利县城关镇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易女士 |
电话: | 0915-**** | 电话: |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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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