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扩容)特许经营社会投资人招标补遗通知001
致投标人:
本项目已于****-**-**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为****-**-**日9时00分至****-**-**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日9时00分。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招标公告中,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贰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拟派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注册贰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 注:***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以上人员社保必须在投标单位购买,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与本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负责投融资方)安排,须提供牵头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注册贰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不一致。
以上内容以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准。
本补遗通知仅对以上内容作修正,未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变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本澄清补遗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所有投标人可见,请投标人注意此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