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17处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第三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潼南区17处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补遗(第三次)发布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改如下: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不变
以上答疑补遗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在相关网站进行查看,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对以上事项的全部知晓,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