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中医院 ****** 5年度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二次)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XQT****1(重1)
二、项目名称:********* 5年度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二次)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1:*********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22 元/年
供应商名称2:*********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96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医用消毒共计284种不同规格医用耗材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的递交方式:①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处;②将质疑材料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扫描件版本发送至****@qq.com 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82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政务中心B栋11楼 ,电话:***-****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8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820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提交备案
提交人:***
******限公司
办理意见:***
请审核
提交时间:***
****-**-** 11:***:***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9分
服务平台审核
办理意见:***
同意
办理时间:***
****-**-** 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7分
服务平台审核
办理意见:***
办理时间:***
****-**-** 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7分
附件:***
萧县中医院 ****** 5年度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磋商(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