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桐河月湾集镇、独树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CS-****
二、项目名称:***、独树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学科技园城市之门东楼1416室
中标(成交)金额:***(¥15 ****** 0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5 ****** 00)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独树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行政法规和现行有关技术 标准、监理规范及设计文件等,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环保进 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服务要求:***、省市及地方关于工程监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和规定的标准。管理统筹到位、协调安排合理,最大程度实现项目的质量、进度、 安全和投资目标。 服务时间:***日止(施工计划工期约30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14)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龄君、李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收费金额:***(¥ ****** 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联系电话:*******028、曹工****954、0563-****。***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954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