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叶挺大道南延伸段智慧交通系统[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 | SRGD- ****** |
有效起始日期 | ****-**-** | 有效截止日期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期:****-**-**日 变更时间:****-**-**日 二、更正信息:***:***、原招标文件(SRGD- ****** )第三章“二.技术要求”:(3)信号灯产品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产品的有效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款删除。 2、原招标文件(SRGD- ****** )第三章“二.技术要求”中:(4)信号机与上位机通讯协议需符合( GB/T2 ****** 7)《交通信号控制机与上位机间的数据通信协议》并取得通过 NCIP 标准符合性测试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该条款删除。 3、原招标文件(SRGD- ****** )第三章“二.技术要求”中:(5)信号灯电缆应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认证)》以及质检部门产品检验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该条款修改为“本项目采购清单内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电缆产品应满足《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并提供对应的《3C认证证书》(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无需提供)。” 4、原开标时间:****-**-**日上午09:***,现修改为:****-**-**日上午09:***,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步顺延。 5、其它内容不变,详见答疑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在“***服务平台“网站上自行查看,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下载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限公司 地 址:***:***-****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