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岭水库35千伏电力送出线路“厂内部分”工程二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CS-****
二、项目名称:***“厂内部分”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务中心1段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厂内部分”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厂内部分”工程二次,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牛岭水电站内,项目内容主要为牛岭水电站新增35kV间隔1回,该间隔需配置35kV光纤差动保护测控装置1台。牛岭水电站本期新增调度数据网设备2套,电能量采集终端1套,通信设备1套,远动设备1套。采购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电力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验及配套管线、辅材的敷设安装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证书编号:*******2907)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明志、罗觊(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标准的100%,**7万元 的,**7万元 计。金额为1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泾县牛岭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安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272、****493。***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493,蔡工 ****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272、****493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安徽省泾县牛岭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 ******限公司
****-**-**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