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日
项目编号:*******0223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限公司 厂区噪声治理工程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第一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特此公示,自****-**-**日至****-**-**日,公示期为3天。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 ******限公司 提出。
注:***:
(一)项目质疑书(含异议事项、诉求等内容,同时提供相关线索、证据、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二)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与项目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无关联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质疑其他单位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5)异议事项存在凭空捏造事实,涉嫌恶意质疑的。
(四)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依据。
安徽安天 ******限公司
联系人:***、孙佳欣
联系电话:****89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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