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状态:***
采购项目编号 | 202442CY | 采购项目名称 | ******力公司 省管产业2024年第二次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采购类型 | 物资 |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 ****-**-** 17:***:*** |
开标(截标)时间 | ****-**-** 09:***:*** | 开标地点 | 详见附件 |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招标人 | ******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展帆电力 ******限公司 嘉智达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0号凤凰D座9楼部分办公用房 |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 401121 | 联系人 | 黎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CQJZD20 ****** 163.com | 项目介绍 | |
公告文件 | 下载公告文件 | ||
购买招标文件 |
信息来源:***://sgccetp.****.cn/portal/#/doc/doci-bid/********_********_********
以下内容来自于附件,仅供参考。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力公司 省管产业2024年第二次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单 ******限公司 或其所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 ******限公司 自有资金,采购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重庆展帆电力 ******限公司 嘉智达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清单详见附件2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采购范围 |
202442CY-1 | 35kV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 | 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可外协外购 |
2.2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要求与货物清单的物资描述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的货物清单的物资描述内容要求为准,应答人成交后应当按采购文件的货物清单的物资描述内容供货。
2.3采购文件的货物清单的“计量单位”与ETP系统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货物清单的“计量单位”要求为准。
2.4本次采购所含项目有限价要求(详见附件2)。
3.应答人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通用资格要求
(1)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应答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采购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所投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须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6)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7)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网公司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力公司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限公司 《省管产业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不得投标。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2)应答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模板格式,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未按规定模板格式提供承诺函导致承诺事项不完整或承诺事项不明确的也将被否决。
3.3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见附件1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针对本章3.****.2规定事项,如专用资格要求另有规定的,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3.4除采购公告对相应标包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免费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日至****-**-**日17:***, ******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或ETP,网址:***://sgccetp.****.cn/portal/#/,建议谷歌浏览器),再下载采购文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已经办理电子钥匙的潜在投标人无需重新办理,电子钥匙在ETP和重庆电招平台通用)。
4.2潜在应答人在ETP完成采购文件购买后,无需在重庆电招平台再次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ETP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将ETP购标信息导入重庆电招平台,应答标人登陆重庆电招平台,这时项目状态显示未参加,需点击“获取投标数据”(操作路径:***-我的项目-双击参与的项目-投标管理-打印封装袋封面-获取投标数据),项目状态变成已参加,届时各应答人就可在重庆电招平台进行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等操作,网址:***://sgcc.****.cn:***(建议谷歌浏览器),应答人首次登陆重庆电招平台需先注册。
4.3电子钥匙软件安装及绑定:
应答人登录ETP,下载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路径:***-下载专区-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电子钥匙安装包),然后解压安装(安装电子钥匙驱动时,电脑不要插电子钥匙)。
应答人登录重庆电招平台(要求该电脑没有安装过ECP或ETP电子钥匙驱动),下载电子钥匙辅助控件(下载路径:***-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电子钥匙辅助控件),然后解压安装(安装电子钥匙辅助控件时,电脑不要插电子钥匙),最后完成电子钥匙绑定,相关操作可详见“用户操作手册-招标(非招标)项目-供应商”文档(下载路径:***-下载专区-操作手册及视频-招标(非招标)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
4.4应答文件的制作详见第七章应答文件格式。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截止时间:****-**-**日上午09:***。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的信息平台,予以否决。
5.2本次采购项目仅接受通过ETP和重庆电招平台进行电子应答,不接受现场递交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制作要求详见第七章应答文件格式。
5.3应答文件上传要求:
①报价文件仅接受按“包”通过ETP进行电子应答,无需上传重庆电招平台,未在ETP进行报价的,不予开标。
②商务、技术应答文件仅接受按“标”通过重庆电招平台进行电子应答,无需上传ETP,商务、技术应答文件以重庆电招平台为准。
③批次不支持使用《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采购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简称《核实证明》)或国家电网“资质业绩核实凭证单”,编入应答文件的不作评审。
5.4应答人上传的商务、技术PDF应答文件应具备目录结构和书签链接,未制作书签(目录)的将被视为应答文件不规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否决、扣分等情形)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5除采购公告对相应标包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收取样品。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在下列媒体上:
国家电***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n/portal/#/)
7.联系方式
采购 ******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嘉智达分公司
地址:***
采购文件业务咨询:***(023-****)
ETP系统技术运维咨询:***-****
重庆电招平台技术支持人员:***-****
供应商服务中心:
023-****/023-****/023-****/023-****/023-****
8.应答保证金
本批次不涉及。
9.抽检相关事宜
为督促供应商切实提高电力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对物资项目在到货验收阶段开展质量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9.1检测范围
按照每个项目、每家供应商开展到货阶段质量抽检。
9.2检测项目
35kV电力电缆(每次检测样品数量2米):***(热冲击试验)、非金属护套的高温压力试验、20℃导体直流电阻、结构和尺寸检查、绝缘老化前机械性能试验、非金属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试验、XLPE绝缘热延伸试验、XLPE绝缘收缩试验。
9.3检测样品
35kV电力电缆采购需求数量中已包含检测样品数量,成交供应商无须另行提供检测样品。
9.4检测费用
35kV电力电缆检测费及检测产生的运输费由中标人支付,样品需送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测。35kV电力电缆检测费参考价格6270元(单次)。
如抽检的合同物资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买方有权按照附件3的约定,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程度进行评级,并据此要求卖方换货、延长质保期、支付违约金等,同时所有检测、运输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如需复检,必须为原样检测,由买方指定检测机构,费用由卖方承担。
10.特别规定
10.1合规声明:***(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2本次实行电子化单轨制评审,应答人上传的应答文件无法读取时,将视为应答文件内容不完整予以否决。
10.3本批次无需递交样品。
10.4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10.4.1当供应商出现质量、履约及诚信问题时,买方除依法追究卖方的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外,同时将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措施》(详见附件4)及《供应商不良行为补充处理措施》(详见附件5)进行处理。卖方了解并同意《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措施》及《供应商不良行为补充处理措施》,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严格遵守该处理措施。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不能代替供应商违约处罚。
10.4.2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实行联动共享,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后 ******力公司 招标采购中予以共享应用。
10.5应答人使用电子钥匙对所投电子应答文件进行数字(电子)签名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可以只在封面进行电子签名,无需逐页加盖电子签名。
10.6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10.7应答人填报的税率不是13%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将被否决。
****-**-**日
附件1:
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物资类别 | 包号 | 销售业绩 | 生产设备 | 认证证书 | 许可证 | 检测报告 | 应答人类别 |
202442CY-1 | 35kV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 | 35kV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 | 包1 | 具有同类产品业绩 | 要求 | / | 提供电力电缆生产许可证 | 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报告: 1.提供有效的35kV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截面积不小于300mm2) 2.提供有效的35kV电缆附件型式试验报告(截面积不小于300mm2) | A:*** |
专用资格条件说明:
1.应答人类别:
A:***;
B:***:***;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仅进口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应答的,必须在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所授权具体产品型号,未明确具体产品规格型号的视为无效授权。
C:***:***、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
D:***:***、代理商或制造商应答,经销商和代理商无需提供授权。
2.销售业绩:
①应答人应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指****-**-**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如国家有行政许可的,销售业绩应在取得许可时间后方为有效。业绩时间计算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②代理商应答的,提供应答人自己的销售业绩或授权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均可;集成商应答的,只能提供应答人自己的销售业绩;经销商应答的,只能提供应答人自己的销售业绩。
③销售业绩不少于上表要求数量(或金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chinatax.****.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所有业绩支持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应答人,将严格 ******限公司 《省管产业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3.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或同等要求、同等规模)及以上应答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4.认证证书:***(提供的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无需覆盖所投产品)。代理商应答的,仅需提供原制造商的认证证书(进口产品仅需提供应答人的认证证书);集成商应答的,提供应答人自己的认证证书;经销商应答的,提供应答人自己的认证证书。
5.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入网许可证)、CCC认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CCC认证证书或满足市场监管总局规定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等。针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不纳入CCC认证范围的物资,应答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可不提供CCC证书。
6.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报告检测项目必须覆盖所投主要产品;报告包含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7.其他资格要求:***,所提供材料覆盖所投主要产品,真实有效并在有效期内。
8.技术规范书中所列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无约束。
重要提醒:***(如合同复印件、发票、照片等),证明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完整、字迹清晰,不要涂抹关键信息,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否决、扣分等情形),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附件2:
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 | 包号 | 物资名称 | 项目单位 | 工程名称 | 采购申请编号 | 电子商务技术规范书名称 | ETP物料描述 | 实际需求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限价(含税/万元) | 到货时间 | 交货方式 | 备注 |
202442CY-1 | 包1 | 35kV电力电缆及电缆附件 | 忠县海 ******任公司 | 渝万高铁忠县段35kV及以上电力设施迁改项目工程 | 1008G****06P4KKB | BALQ-SG****5-00002 | 电力电缆-电压等级:***,型号:***,截面mm2:***,芯数:***,铠装及外护套形式:***,是否阻燃:***,是否纵向阻水:*** | 电力电缆-电压等级:***,型号:***,截面mm2:***,芯数:***,铠装及外护套形式:***,是否阻燃:***,是否纵向阻水:*** | 千米 | 0.428 | 34.29564 | ****-**-** | 施工现场地面地点交货 | / |
忠县海 ******任公司 | 渝万高铁忠县段35kV及以上电力设施迁改项目工程 | 1008G****06P4KKA | 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电压等级:***,截面积mm2:***,电缆芯数:***,类型:***,种类:***,材质:*** | 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电压等级:***,截面积mm2:***,电缆芯数:***,类型:***,种类:***,材质:*** | 套 | 2 | 0.286 | ****-**-** | 施工现场地面地点交货 | / |
备注:***致时,以实际需求物料描述为准进行报价并应答,上传报价文件附件时务必包含:①ETP平台生成(带电子签名)的报价文件;②应采购文件实际所需物料描述要求,编制行报价明细
附件3
10(6)kV~35kV电力电缆抽检结果分级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分级标准 | I 级 | Ⅱ 级 | Ⅲ 级 | 轻微级 |
1 | 结构和尺寸检查 | 绝缘最薄点厚度X: X<规定值×90% | (1)绝缘最薄点厚度X:***×90%≤X<规定值×95%; (2)外护套最薄点厚度低于国标规定值的偏差d:***>20%。 | (1)导体有断裂的单线; (2)绝缘最薄点厚度X: 规定值×95%≤X规定值-0.1mm; (3)金属屏蔽带最小厚度低于标准规定值的偏差d:***>20%;或金属屏蔽带无搭盖、断裂、材质与技术文件不符;或标准要求采用铜丝屏蔽而实际采用了铜带屏蔽; 采用铜丝屏蔽时,铜丝平均间隙X:***>4.5mm; (4)铠装金属带最小厚度低于标准规定值的偏差d:***>20%,或最大包带间隙与金属带宽度比值X:***>70%; 采用金属丝铠装时,铠装金属丝最小直径低于标准规定值的偏差d:***>20%; (5)外护套最薄点厚度低于国标规定值的偏差d: 0% | (1)导体单线根数不符合要求; (2)绝缘平均厚度不符合要求,或绝缘最薄点厚度X: 规定值-0.1mm≤X<规定值; (3)金属屏蔽带最小厚度低于标准规定值的偏差d:***% (5)铠装金属带最小厚度低于标准规定值的偏差d:***%<d≤20%,或包带间隙与钢带宽度比值X:***%<X≤70%; 采用金属丝铠装时,铠装金属丝最小直径低于标准规定值的偏差d:***%<d≤20%; (6)外护套平均厚度不符合要求,或最薄点厚度符合国标要求,不符合供货合同技术文件要求 |
2 | 绝缘偏心度 | X>20% (10kV优质电缆偏心度X:***>18%) | 15%12% | 10% | |
3 | 20℃导体直流电阻 | 铜芯:***:***≥5%; 铝芯及铝合金芯:***:***≥7% | 铜芯:***:***%≤d<5%; 铝芯及铝合金芯:***:***%≤d<7%; | 铜芯:***:***%≤d<3%; 铝芯及铝合金芯:***:***%≤d<4%; | 直流电阻超过标准规定值的偏差d:***% |
4 | 绝缘热延伸试验 | 试样在试验过程中熔断 | 负载下最大伸长率X :***>175%; 或冷却后最大永久伸长率X:***>15% | 载荷下最大伸长率X:***% | |
5 | 绝缘收缩试验 | 收缩率X>4.5% | 收缩率4% | ||
6 | 半导电绝缘屏蔽剥离试验 | 10kV: 剥离力X:***>46N或X<3.5N; (优质电缆 剥离力X:***>46N或X<7.5N) 35kV: 剥离力X:***>46N或X<7.5N | 10kV: 剥离力X:***.5N≤X<4N或45N 剥离力X:***.5N≤X<8N或45N 剥离力X:***.5N≤X<8N或45N | ||
7 | 绝缘老化前机械性能试验 | 抗张强度X: X<12.0 N/mm2; 或断裂伸长率X: X<190% | 抗张强度X: 12.0N/mm2≤X<12.5N/mm2; 或断裂伸长率X: 190%≤X<200% | ||
8 | 绝缘老化后机械性能试验 | XLPE绝缘老化后: ①抗张强度变化率X: X<-30%或X>30%; ②断裂伸长率变化率X: X<-30%或X>30% | XLPE绝缘老化后: ①抗张强度变化率X: 25%X≤30%或-30%≤X<-25%; ②断裂伸长率变化率X: -25% | ||
9 | 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试验 | (1)PVC护套: ①抗张强度X: X<12.0 N/mm2; ②断裂伸长率X:***<140%; (2)PE护套: ①抗张强度X: X<12.0 N/mm2; ②断裂伸长率X:*** X<290% | (1)PVC护套: ①抗张强度X:***.0N/mm2≤X<12.5N/mm2; ②断裂伸长率X: 140%≤X<150%; (2)PE护套: ①抗张强度X:***.0N/mm2≤X<12.5N/mm2; ②断裂伸长率X:***%≤X<300% | ||
10 | 护套老化后机械性能试验 | (1)PVC护套老化后: ①抗张强度X: X<12.0 N/mm2; ②抗张强度变化率X: X<-30%或X>30%; ③断裂伸长率X: X<140%; ④断裂伸长率变化率X:***<-30%或X>30%; (2)PE护套老化后: 断裂伸长率X: X<290% | (1)PVC护套老化后: ①抗张强度X:***.0N/mm2≤X<12.5N/mm2; ②抗张强度变化率X: 25% ③断裂伸长率X 140%≤X<150%; ④断裂伸长率变化率X:***% (2)PE护套老化后: 断裂伸长率X: 290%≤X<300% | ||
11 | PVC护套的低温性能试验 | (1)护套低温拉伸试验: 断裂伸长率X: X<15%; (2)护套低温卷绕试验不合格时; (3)PVC护套低温冲击试验不合格时 | 护套低温拉伸试验: 断裂伸长率X: 15%≤X<20% | ||
12 | PVC护套抗开裂试验(热冲击试验) | 不合格时 | |||
13 | 挤包外护套刮磨试验(35kV适用) | 不合格时 | |||
14 | 非金属护套的高温压力试验 | 压痕深度/护套厚度平均值X:***>60% | 压痕深度/护套厚度平均值X:***% | ||
15 | 半导电屏蔽电阻率测量 | 不合格时 | |||
16 | 成品电缆段附加老化试验 | (1)XLPE绝缘老化后: ①抗张强度变化率X: X<-30%或X>30%; ②断裂伸长率变化率X: X<-30%或X>30%; (2)PVC护套老化后: ①抗张强度变化率X: X<-30%或X>30%; ②断裂伸长率变化率X:***<-30%或X>30% | (1)XLPE绝缘老化后: ①抗张强度变化率X: 25% 25% ①抗张强度变化率X: 25% | ||
17 | PVC护套热失重试验 | 失重量X: X>1.8mg/cm2 | 失重量X: 1.5mg/cm2X≤1.8mg/cm2 | ||
18 | PE外护套收缩试验 | 收缩率X>4% | 收缩率3% | ||
19 | 绝缘吸水试验 | 重量增量X: X>1.1mg/cm2 | 重量增量X: 1mg/cm2X≤1.1mg/cm2 | ||
20 | 黑色PE护套的炭黑含量试验 | 炭黑含量X: X1.8%或X>3.2% | 炭黑含量X: 1.8%≤X2.0%或3.0% | ||
21 | HEPR绝缘弹性模量测定 | 弹性模量X: X<4.0N/mm2 | 弹性模量X: 4.0N/mm2≤X<4.5N/mm2 | ||
22 | 弹性体护套浸油试验 | 浸油后抗张强度变化率X: X>50%或X<-50%; 浸油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X: X>50%或X<-50% | 浸油后抗张强度变化率X: 40%X≤50%或-50%≤X<-40%; 浸油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X: 40%X≤50%或-50%≤X<-40% | ||
23 | 绝缘电阻测量 | 不合格时 | |||
24 | 单根电缆的不延燃试验 | 不合格时 | |||
25 | HEPR绝缘的硬度试验 | IRHD(国际橡胶硬度级)X:***<70 | IRHD(国际橡胶硬度级)X:***≤X<80 | ||
26 | EPR及HEPR绝缘耐臭氧试验 | 不合格时 | |||
27 | 成束燃烧试验(阻燃电缆适用) | 不合格时 | |||
28 | 弯曲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 局部放电量>10pC | 不合格且局部放电量≤10pC | ||
29 | tanδ测量 | 不合格时 | |||
30 | 热循环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 不合格时 | |||
31 |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 | 不合格时 | |||
32 | 透水试验(纵向阻水电缆适用) | 不合格时 | |||
33 | 电压试验 (5min) | 不合格时 | |||
34 | 4h电压试验 | 不合格时 | |||
35 | 局部放电试验 | 局部放电量>10pC | 不合格且局部放电量≤10pC |
注:
(1)上表中偏差d计算方法:。
(2)上表中X代表实际测量值。
(3)规定值指实际抽检产品所需检测项目对应技术规范书或技术协议中的要求值。
(4)电缆结构检查与尺寸测量项目中出现多项III级问题时,仅算一项III级问题,例如:***II级问题,该电缆应被评为一项电缆结构检查与尺寸测量III级问题。电缆结构检查与尺寸测量项目中出现多项II级问题时,仅算一项II级问题,例如:***I级问题,该电缆应被评为一项电缆结构检查与尺寸测量II级问题。
附件4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措施
一、处理措施主要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两类
(一)暂停中标资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种类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中停止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二)列入黑名单是指永久或一定期限内,在所有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中停止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具体处理由招标人做出处理决定,在招标人及省管产业项目单位范围内执行, ******力公司 招标采购活动中共享应用。
二、具体措施
(一)供应商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1.法院判决书认定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司系统招标采购活动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行贿,**3万元 以下的;
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七至八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营销类产品导致一类质量问题)的;
货物类供应商:
3.供应商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的,实行积分制管理。一般质量问题1次积1分,较严重质量问题1次积2分,严重质量问题1次积3分(下同)。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1-2分的;
4.在物资仓储、运输等过程中,因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物资损伤或给物资质量带来隐患的;
5.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延期交货,或施工安装调试期间供应商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对工程项目或运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或不积极配合电网反事故措施整改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供应商不及时整改,不配合与产品有关的质量监督工作,或在履约过程中不配合工作,被1家产业单位投诉的;
6.供应商收到中标(成交、中选)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给正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的;
7.供应商产品不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及接口标准,不配合产业单位整改的。
工程、服务类供应商:
8.因供应商责任造成六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9.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
10.因供应商责任造成工程项目信息安全事件,或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的,或致使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11.因供应商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或里程碑计划完成相关设计、交付图纸、开工、投产等工作,延误超过30天的;
12.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设计联络会、施工图会检、工程协调会等会议的;
13.供应商对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开展设计质量评价或工程全过程创优(业主达标投产、优质工程金银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等)工作配合不到位的;
14.供应商不配合属地协调工作,造成属地协调工作无法有效开展的;
15.供应商主要设计人员、项目管理关键人员现场服务或指导不到位,被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投诉的;
16.因供应商责任造成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概算造价超过可研(核准)投资估算的;
17.供应商对安全文明措施费挪作他用负有责任的;
18.因供应商责任导致工程款流失,**0万元 **0万元 以下经济损失的;
19.因供应商责任未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国网优质工程目标的;
20.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到位,致使过程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能及时按要求移交完整工程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
21.供应商在质保期内不积极配合省管产业单位进行消缺,影响物资正常运行的;
22.供应商违反约定对非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
23.因供应商责任引发不稳定事件,或因不良事件经新闻媒介曝光,给省管产业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的。
(二)供应商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暂停中标资格12个月:
1.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六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营销类产品导致二、三类质量问题)的;
货物类供应商:
2.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3-4分的;
3.因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被一家产业单位终止合同的;
4.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延期交货,或施工安装调试期间供应商技术指导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对工程项目或运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或不积极配合电网反事故措施整改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供应商不及时整改,不配合与产品有关的质量监督工作,或在履约过程中不配合工作,被2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的,或对1个项目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
5.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做出说明,对中标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
6.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原材料、组部件的;
7.集中采购框架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准确提交《订单情况及剩余产能统计表》且影响质量监督工作的;
8.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被认定存在家族性缺陷的。
工程、服务类供应商:
9.因**0万元 以上经济损失的。
(三)供应商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给予列入黑名单1年的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导致五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2.供应商拒绝质量监督,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逃避质量监督的;
3.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的;
4.在物资或工程、服务存在违法分包和违规转包的行为;
5.营销类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发生故障,导致四类质量问题的;
6.供应商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多次督促仍拒不整改的;
7.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5-6分的;
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延期交货,或施工安装调试期间供应商技术指导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对工程项目或运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或不积极配合电网反事故措施整改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供应商不及时整改,不配合与产品有关的质量监督工作,或在履约过程中不配合工作,被3个及以上省管产业单位投诉的,或对2个省管产业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
9.法院判决书认定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省管产业单位招标采购活动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行贿,**3万元 (含)以上,**0万元 的。
(四)供应商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给予列入黑名单2年的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四级安全事件或质量事件的;
2.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终止的;
4.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且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或电网安全运行的;
5.供应商物资被认定为家族性缺陷且整改不到位的;
6.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7-8分的;
7.法院判决书认定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省管产业单位招标采购活动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行贿,**0万元 (含)以上,**0万元 的。
(五)供应商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给予列入黑名单3年的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三级安全事件(较大事故)或质量事件的;
2.供应商具有相互串通投标,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3.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资质能力核实、合同履约等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的;
4.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降低产品设计标准、偷工减料,或产品使用劣质原材料、组部件以次充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物资使用寿命的;或供应商产品经检测存在特别严重质量问题的;
5.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
6.供应商伪造虚假图纸的;
7.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9-10分的;
8.经核实,确认电商类物资供应商具有违规换货、虚假发货等违规行为的;
9.法院判决书认定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省管产业单位招标采购活动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行贿,**0万元 (含)以上的。
(六)供应商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给予永久列入黑名单的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一至二级安全事件(特大、重大事故)或质量事件的;
2.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生产环境严重劣化、破产等原因不再具备履约能力的;
3.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收集日之前的6个月内,经检测,供应商同类产品不合格累计积分为11分及以上的;
4.法院判决书认定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省管产业单位招标采购活动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行贿,给省管产业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其他规定
(七)供应商同一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在一个月之内)的产品在同一单位发现多次质量问题的,合并计为一次,质量问题等级按照最严重的问题确定。供应商同时发生(一)至(六)中不同情形的,按照最严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八)发生不良行为后,供应商积极整改、主动召回问题产品、消除不良影响的,以及非供应商主观故意造成不良行为,并已整改完毕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可以减轻对其的处理。减轻处理后的实际时间不能少于原处理时间的二分之一;永久列入黑名单的,实际处理时间不能少于三年。
(九)供应商在被暂停中标资格期间发生或发现列入黑名单情况的,立即列入黑名单进行处理;再次发生或发现暂停中标资格情况的,在原处理期满后,对其未被处理过的不良行为进行统计(供应商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的,统计同类产品积分),按照最严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延长相应处理期。
供应商在被列入黑名单期间再次发生或发现列入黑名单情况的,在原处理期满后,对其未被处理过的不良行为进行统计,按照最严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延长相应处理期;发生或发现暂停中标资格情况的,不再另行处理。
(十) 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按其处罚决定执行。
(十一)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人员参加约谈。无论供应商是否参加约谈,参加约谈是否签字,均应在处理依据充分的前提下,按照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十二)提出处理建议前,向供应商书面进行问题核实确认,自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异议受理期,受理期内未收到供应商盖章书面异议的,视为供应商无异议,约谈记录中已确认的问题,不再接受异议;
(十三) 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 ******网公司 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在不影响项目单位市场化运行的情况下,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治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省管产业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5.对于前期不履约或未能正常履约的,供应商应提供整改报告及能够正常履约的支撑材料。
6.对于诚信、行贿等问题,供应商应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附件5
供应商不良行为补充处理措施
卖方交付货物抽检不合格,被认定为I级的,每发生一次应支付30000元违约金或按照本采购供货单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二者以较大者为准)。
卖方交付货物抽检不合格,被认定为II级的,每发生一次应支付10000元违约金或按照本采购供货单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二者以较大者为准)。
卖方交付货物抽检不合格,被认定为III级的,每发生一次应支付3000元违约金或按照本采购供货单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二者以较大者为准)。
卖方交付货物抽检不合格,被认定为轻微级的,每发生一次应支付3000元违约金。
卖方交付的货物抽检不合格,且不合格情形未在《抽检结果分级表》列明的,由买方参照最相类似的情形处理;没有类似情形的,由买方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决定相应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