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海沧南部3#排洪渠下游段(港南路-沧江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9. 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其他内容-条款号9.1其他中第27项的内容修改为:“本项目鼓励中标人争创福建省水利工程优质奖(闽水杯)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奖(大禹奖)。”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6.2.1 评标办法的内容修改为:“定性评审法,适用于:***。是否将该类评标办法第 2.1.1 项第(4)目“资格审查”先于第(3)目“确定入围投标人”进行:***。”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7达到优良的奖金内容修改为:“/”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1、技术要求中增加“潜水轴流泵及附属设备采购”和“自动清污机及附属设备采购”技术文件,请各投标人***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答疑)”栏目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