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江苏(苏州吴中)地方粳稻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受 ******限公司 委托,苏州 ******限公司 作为采购方,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苏州分市场定于****-**-**日14:***。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质量评定方法:
3.1采购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在货到采购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后接受采购方的抽样检验。
3.2品质要求:***(圆粒型),1出糙率≥79%;2杂质≤1.0%;3水分≤14.5%;4整精米率≥58%;5谷外糙米含量≤2%;6互混率≤5%;7黄粒米≤0.2%。8色泽、气味:***;无生霉粒;无泥芽谷;无虫粮;无陈粮互混;9稻谷粒型为圆粒型粳稻,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入库粮食必须符合标的清单相关指标并符合存储条件。质量指标以苏州市吴 ******限公司 (交收库点)化验为准;杂质>1.0%的拒收;水分含量>14.5%的拒收;谷外糙米含量>2.0%拒收;无生霉粒、无生芽粒、无泥芽谷、无虫粮、无陈粮互混,系2023年产新稻谷,如发现陈粮混入,作退货处理;其他指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拒收。食品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现有陈粮混入作退货处理,后果供货方自负。供货方货到采购方库内,采购方按车(船)次进行质检化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接收方有权拒收。
4.交货地点:***,运输车辆需为自卸车辆。胥口库码头船只限载500吨。
二、交易资格
1.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单位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或自然人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2.报名方式:
(1)已***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本次交易前向江苏市场账户汇入采购保证金,视同报名成功;
(2)***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具体方式:***(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
2.本次竞价***交易平台新版地储交易系统进行,****-**-**日14:***易。请***交易中心官网(grainmarket.****.cn)登录“***交易平台→交易→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或自然人应预交保证金:***/吨和履约保证金190元/吨,合计共200元/吨。
收款单位:***
开户行:***
账号:************
2.交易手续费:***‰向中标方收取。
3.汇款及保证金转入:
(1)在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2)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进入新系统“用户中心”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下方的“交易账户:***”或提前进入专场,将足额保证金“转入”江苏市场。
(3)如遇资金到账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上传银行回单或转账记录咨询。
五、交割及结算
1.合同签订:***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
中标方合同签订单位为苏州 ******限公司 。
2.交收方式:***到库点交货,供货方需在成交之日起至****-**-**日前交收完毕,逾期按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按标的数量结算,入库验收合格交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80%的货款,采购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货款。
4.保证金清退:***,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江苏市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客户需提供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须随货同行。
2.化验结果以收货库点检测化验为准。中标方如有异议,送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应标方承担)。
3.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负责。
4.《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5.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采购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相关分市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购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相关分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6. 中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运输车辆须为自卸车辆;胥口库码头船只限载500吨。
七、联系方式
苏州 ******限公司
王先生****341
苏州市吴中木渎粮食储备库
付先生****819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交易业务:
张明 ****697
李佩璇 ****971
孙先生 ****613
技术维护:*******170
会员报名:***-****
资金财务:***-****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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