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龙凼沟排捞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内江人和 ******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内东区发改投〔2023〕33号 | ||||
建设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地下调储池1座,排涝泵站1座设置潜水泵,整治龙凼沟地下暗涵,配套建设约8千米排水管道、雨水闸泵、闸门及启闭系统、拦水系统、液位监控系统、水质监测系统和智能控制系统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 ****** 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项目全部投标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 勘察:***.0; 设计 :***.0; 监理 :***.0; 施工:***.0; 货物:***.0; 设备 :***.0; 其他:***.0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 23:***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 23:***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自****-**-**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已完成1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招标代理业绩;(2)比选申请人自****-**-**日以来已完成1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招标代理业绩。(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强服务收费管逞哲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公示内容仅暂时预估施工招标代理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招标内容为准;(5)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98@qq.com。招标人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比选申请人。 | ||||||
联系人 | 李雪 | 联系电话 | 0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