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首批次道路及综合管网(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将《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首批次道路及综合管网(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首批次道路及综合管网(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道路项目一、二标段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
在道路项目一、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班子情况(4分)】中,设计班子成员评分项共计只有3.75分,与满分4分不相符。现将“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25分;本项最高得0.25分。”修正为“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请各投标人以补遗书中重新上传的道路项目一、二标段招标文件ZBJ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