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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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首批次道路及综合管网(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将《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首批次道路及综合管网(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首批次道路及综合管网(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道路项目一、二标段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 在道路项目一、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班子情况(4分)】中,设计班子成员评分项共计只有3.75分,与满分4分不相符。现将“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25分;本项最高得0.25分。”修正为“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请各投标人以补遗书中重新上传的道路项目一、二标段招标文件ZBJ文件为准。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510000/0105/20****-**-**51c430596e9cd6448bba52bdb1cf7860d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