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
2.采购预算(元):***,500.00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
三、报名方式
现场获取:***《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地点:***
四、报名时间
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09:***:***;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六、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