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7)】变更公告
原内容:***:***:***(伍万元整)
变更为:***,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相关内容对应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四、投标保证金中的格式内容删除,
各潜在投标单位可自行删除本章节的全部内容或保留原格式(内容不填)。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信息来源:***://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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