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

福建 2024-02-18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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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E********004001Z02
投标资格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08:***:***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 08:***,投标人应在截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ingde.****.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3,964,02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开标时间****-**-** 08:***:***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
延期后开标地点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答疑内容:

1,问:***名和签名日期要求,适用范围是否仅为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针对福建省跟省外二级建造师版本差异,省外证件注册所在地如无相关条例要求二级建造师签字的,则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无签字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请代理明确回答,符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满足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其他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执行。

2,问:***:***,应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分包的第三人必须为已进入福建省住建厅一体化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专用合同条款3.5条及投标函附录分包都为不允许。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3分包是否需要补充备注:“承包人若非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分包的第三人必须为已进入福建省住建厅一体化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答:***、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内容进行分包,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3分包无需更改。

注:***,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留意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期:****-**-**日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350000/0105/202402/18/****4afaecb8447e83fbfa8ab907677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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