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广德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宣城广德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平台管理服务器等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TMC405-E(LED)、DS-VE22S-B等 数量:***、3台等 单价:? ****** 00/台、?3 ****** 00/台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沙先春、高伟、陈瀚、潘宏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5 ****** 2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新杭镇政府办公楼)、广德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8栋4楼,联系电话:*******356、董女士 0563-****、****51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新杭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新杭镇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邮箱:****01@qq.com
联系方式:***-****、****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