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省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省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采购 ******限公司 兰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为了切实做好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安全协同联动预警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甘肃省气象局、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交通厅联合启动省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该项目是为了实现G22青兰高速公路长庆桥下坡路段(庆阳宁县段)、G30连霍高速公路乌鞘岭路段(武威天祝县段)恶劣天气精准预警、交通管制导航服务,对以上路段进行前端设备建设、L杆建设,并在省节点部署1套恶劣天气系统平台。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按照标前选型结果及杭州海康 ******限公司 出具的代理商唯一授权函指 ******限公司 采购。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款“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七) 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5. DICT 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事前公示)的采购方 ******限公司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限公司 。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采购网(https://chinatele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64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922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 ******限公司 兰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分公司
日期:****-**-**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