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 ****** 4年东大街营销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分公司 ****** 4年东大街营销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项目采购人为[ ******限公司 平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限公司 平凉分公司东大街营销中心置换房屋,位于平凉市崆峒区解放路百兴国贸大楼内,东大街营销中心共占 ****** 81平方米(负一层418.77㎡;一层398.78㎡;二层488.13㎡;三层488.13㎡),为商业用房,其物业服务归属平凉 ******任公司 。2022、2023年未能就物业服务费达成一致,导致东大街营销中心物业费处于欠费状态。近期,经与平凉 ******任公司 协商,已初步达成共识,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 4年大街营销中心物业服务采购。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34 ****** 54元人民币(含税)。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 ******肃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如:***、有特定要求的广告投放、会展服务合作等”。东大街营销中心物业所在百兴国贸,所属物业公司平凉 ******任公司 , ******业公司 ,建议本项目采用事前公示的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平凉 ******任公司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采购网(https://chinatelecom.****.cn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时间:****-**-**日至****-**-**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132
地 址:***
邮 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 ******限公司 平凉分公司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