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忠信镇圩镇漂浮物拦截坝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6-44****-**-**-241729 | ||
投资项目名称 | 连平县忠信镇圩镇漂浮物拦截坝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连平县忠信镇圩镇漂浮物拦截坝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连平县忠信镇圩镇漂浮物拦截坝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忠信河(忠信圩镇段) | ||
资金来源 |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忠信镇人民政府自行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忠信镇人民政府自行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景观拦河陂1座,新建景观闸坝1座,新建景观人行桥1座,河道清淤清杂0.6km。 |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 ||
工期(交货期) | 90日历天(实际施工工期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 ||
最高投标限价 | ****.0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A类);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13人)包括:***.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 4.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4.3.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注册单位为投标本单位)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 4.4.造价负责人1人:***(水利工程); 4.5.水利测量工程师1人:***(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4.6.水工施工工程师1人:***(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4.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或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学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C类); 4.8.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质检员1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员1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员1名,均具有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学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4.9.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共13人(一人一岗)中具有水利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注:***项有效查询途径(广东省外职称证书须提供网址及网上查询截图或查询电话):***.网上查询(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链接);B.职称评审表(须提供扫描件);C.职称评审部门证明及联系电话(须提供扫描件)。 5.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在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的电话、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如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6.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7.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www.****.cn/cms/index.html?siteId=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23:***:***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10:***:*** 开标地点:***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黄岭一路47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韦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恒远 ******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叶生 胡生 | 联系电话 | 0762-**** |
招标监督机构 | 连平县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62-**** |
发布责任人 | 叶生 胡生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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