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辽宁 2024-02-21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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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有效期:****-**-** 至 ****-**-**
撰写单位: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罗申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1 ****** 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本项目暂停,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日 10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6.***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现场开标。 7.投标保证金不必重复缴纳。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33

评分办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阅读原文:***://ccgp-liaoning.****.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2c628b8018dc88a91bc-77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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