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 ******限公司 磨刀水矿区年产320万吨优质花岗岩建筑骨料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更正公告1
广西钦州 ******限公司 磨刀水矿区年产320万吨优质花岗岩建筑骨料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更正补遗公告【01号】
招标项目编号:***-QT-004
各投标人:
为保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发布此公告。
更正补遗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附件一(基建工程量清单)、附件二(骨料线工程量清单)及附件三(道路及人饮工程量清单)不再使用,不再作为投标报价编制依据。更正后的工程量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原招标文件附件四(设计图纸)中所有“厂外道路”的表述均与招标文件中“场外道路”表述内容意思一致。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7.4条“投标人应将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分开装订分别上传,上传投标文件应包含完整的不可编辑的经签章的PDF电子扫描件、可编辑的WORD文档各一份。”修改为“投标人应将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分开装订分别上传,上传投标文件应包含完整的不可编辑的经签章的PDF电子扫描件、可编辑的WORD文档各一份(上传其他附件(如有)的格式不做要求)” 原投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第二条“报价表”内容表格不再使用,不再作为投标报价填报格式。更正后的报价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3条“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总费用为人民币:***.4 元。”修正为“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总费用为人民币:***.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为3.5%(包含在总价中)。特此公告。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