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568,988.5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2019[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綦江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补遗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綦江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53元(大写:***);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 投标报价”中“11. 安全生产费 ”内容修改为:***,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38%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1.38%,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38%按实结算。本项目所有材料已考虑二次转运费,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材料二次转运费。 招标文件第八章“一、投标函部分”的“(一)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标准计算金额修改为:***(不含设备费)的1.38% 标准计算金额。 注:***中,投标函部分须填报的安全生产费计费的费率2%数值为固定模板无法调整,对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及金额填报不作评审要求,也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38%按实结算。 3.本项目图纸以本次发布附件一为准。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包干使用;不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措施项目费(如以“m3”、“m2”等单位)按相关工程量计量规则约定执行; 5.规费、税金等按相关规定按实结算; 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日09时30分。 备注:***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内容为准,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500000/0105/20****-**-**50ea2e14379e244014b57bd4477ce5bbc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