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漳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南漳县 | 公告时间 | ****-**-**日 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杨 | ||
项目联系电话 | ****758 | ||
采购单位 | 南漳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6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杨 ****7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漳县城关镇水 ******油公司 院内东侧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工 ****66 |
项目概况
南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限公司 (南漳县城关镇水 ******油公司 院内东侧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ZZFCG****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88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南漳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南漳县城关镇水 ******油公司 院内东侧四楼))
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南漳县城关镇水 ******油公司 院内东侧四楼))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南漳县城关镇水 ******油公司 院内东侧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公告在“***采购网”发布,凡有意参加询价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2、供应商在报名购买询价文件时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款。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询价文件》(简称“询价文件”,下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项目询价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或认为存在歧视的,应在本文件规定的“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答疑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油公司 院内东侧四楼)
联系方式:*******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758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xjgg/202402/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