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0082号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 00元
最高限价:********* 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洛直政采磋商(2024) 号-1 |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 67 ****** 00 | 67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每辆车内配套设备包含救护车担架、履带式楼梯担架、脊柱套装(包含PE担架、医用头部固定器、颈托)、碳纤维铲式担架、转运心电监护仪、院前心电图机、负压吸引器、碳纤维氧气瓶等;技术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范围:***、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3)交货期:***;
(4)交货地点:***;
(5)质量要求:***,并配合车辆进行车贴拉花上牌、审验。如不能按时上牌、审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并给予业主补偿;
(6)验收标准:***、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供应商所投救护车内配套产品转运心电监护仪、院前心电图机、负压吸引器应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4)供应商所投救护车整车须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须提供所投产品是工信部“救护车”公告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截图及能在当地办理救护车登记手续的承诺书)。
(5)供应商信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至12:***,下午1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ly.****.cn)
3.方式:***(ly.****.cn)上获取。请在“***交易平台(http://l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l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服务平台》《河南省***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日至****-**-**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支付,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由成交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限公司
地址:***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