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3]87号批准,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特别国债资金的方式解决。招标人 ******限公司 ,代理机构为天津市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系统工程及道路配套设施工程两部分,雨污系统工程包括渠道疏浚14.58公里、河岸护坡修整34800 平方米、修缮雨水排水口1处以及增设污水管道及增设提升泵等,同时新建泵闸、节制闸及雨水泵站各1座,并配合工程需要对坑塘进行清淤填平;道路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改造停车位2677个、新建充电桩348套、安装经开区道路标识牌150个,并配合工程需要进行高压线路迁移等,建设道路2条,长度共计890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招标:
监理标段名称:***。建设内容:***.58公里、河岸护坡修整34800平方米、修缮雨水排水口1处以及增设污水管道及增设提升泵等,同时新建泵闸、节制闸并配合工程需要对坑塘进行清淤填平。监理范围:***、二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日期为****-**-**日至****-**-**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日至****-**-**日,每日9时00分~12时00分,13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账号:********0254
开户行:***
户名:*********限公司
注:***、合同编号、用途(资料费)
4.3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前(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提交的资料:***、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资料费电汇凭证等材料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jianton ****** 163.com,并注明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地点:***平台第四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业园2 号商务楼三层
联 系 人:***
电 话:***-****(业务咨询)/022-****(文件领取)
电子信箱:********* 163.com
日 期:****-**-**日
异议受理单位 ******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督科
受理人:***:***-****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