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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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81,415.9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任公司 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制丝线辅联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标包一澄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任公司 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制丝线辅联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标包一”澄清如下: ******任公司 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制丝线辅联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标包二的答疑补遗文件已于****-**-*****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于本项目标包一标包二为同样的招标文件,且同时开标同时评标,故标包二的答疑补遗文件同时对标包一有效,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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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