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工业园区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中标公示
永丰县工业园区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工程设计中标公示
永丰县工业园区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于****-**-**日上午9:***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排序前三名的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限公司
设计项目负责人:***:*******3
折扣率:***.66% 投标报价:********* 00 元
申报的业绩:***式光伏电站项目、十堰市东风小康空港基地 65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华能宜兴新建镇二期110 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工程
第二中标排序人:*********限公司
设计项目负责人:***:*******4
折扣率:***% 投标报价:********* 00元
申报的业绩:***.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兴隆 ******限公司 兴隆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第三中标排序 ******限公司
设计项目负责人:***:*******9
折扣率:***% 投标报价:********* 00元
申报的业绩:***(第一批)、京能钦州长城百万千万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一期150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预中标单位为:*********限公司
公示时间:****-**-**日至****-**-**日(三个工作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202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投诉受理电话:***-****
永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