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女儿河城区段水质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 2024-02-23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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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女儿河城区段水质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市女儿河城区段水质提升工程(招标代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计划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工期

评标情况(得分)

第一名

******限公司

****.76

合格

487日历天

95.35

第二名

******限公司

****.93

合格

487日历天

83.81

第三名

******限公司

****.83

合格

487日历天

80.63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

侯达公

李海静

段红玉

证书1

名称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编号

辽****6412

辽****6414

辽****0527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资格条件要求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条件要求2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日至****-**-**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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