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临沧市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第234场)

云南 2024-02-23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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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临沧市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第234场)

****-**-**日临沧市

市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第234场)

受临 ******限公司 委托,***交易中心将于****-**-**日举办粮食竞价销售会,拟销售2021年安徽产籼稻 ****** 074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日上午12:***

2、交易时间:****-**-**日下午15:***。

(具体时间详见交易清单及时间预估)

二、品种、数量、质量及存粮地点

1、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号

存粮点

品名

产地

生产年份

等级

数量(吨)

1

S****

文伟大湾子2号仓

籼稻

安徽

2021年

二级

****** 074

合计

****** 074吨

2、本次竞价销售标的物质量以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必须先到库点看样。存粮地点、粮食质量参考指标详见标的清单。

三、参加竞价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资格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2、***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携带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照3. 生产许可证4.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5.公章***交易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交易买方***交易中心交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保证金按稻谷13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11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买方收取。

1、 保证金交纳标准:

序号

标的号

数量(吨)

保证金(元)

预交手续费(元)

合计(元)

1

S****

****** 074

163000

12000

175000

合计

175000元

2、保证金及预交手续费必须在****-**-**日中午12:***,费用交完并确认***交易中心账户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注明:***.汇款单位名称和汇款用途(货款或保证金),汇款请用系统绑定的对公账户,请勿使用私人账户。

公司名称:*********限公司
账号:********1069

开户行:*********限公司 昆明海源中路支行

六、交易方式

1.报名参加的交易的会员***交易中心网站(grainmarket.****.cn/centerweb/region/YN),点击右侧栏“用户中心”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地储交易系统。登录“***交易中心网站→用户中心→登录→专场列表→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2.本场竞价交易按交易节依次进行,每笔交易从标的起价价位开始报价,竞价销售粮食按每吨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递升进行报价。

七、交割、验收与结算

1、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存粮点仓库内(散装)交货价格,不含包装物。买方自行承担包装物及封口线、上车搬运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组织货品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卖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提货数量以卖方承储库的地中衡实际过磅数为准,由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承储方仓库内进行检斤检质。如买方未安排人员进行检斤检质的,视同认可卖方出库数量及质量。

注:***。按国粮发[2010]178号文执行。

2、本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已由承储库提供质检报告及样品,但竞买人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交易中心开具看样单,于公告交易日期前上班时间,与承储企业联系后到仓库看样及提取样品,同时实地查看出库环境,本次竞价销售以竞买人所看仓库大样为准。竞买人如报名参与竞价交易,不论是否看过仓库大样,均视同对标的物质量无异议。

3、交款时间:***(成交金额的30%),于****-**-**日前全款付清,卖方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超期未付部分,则按每天0.5‰收取滞纳金,超期15天仍未付款的,按买方违约处理。

4、提货时间:*******-**-**日内将货物提完,如买方在此期限内不能提完,则须向卖方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卖方同意,买方和卖方在系统前台操作提交延期申请,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延期,同时买方须按照每月0.20元/公斤的标准向卖方支付延期提货期间的保管费,同时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延期提货数量所占用资金的利息,否则视同违约处理。

5、买方在提货时,需出具《出库通知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卖方在接到《出库通知单》后应及时***交易平台进行核对,查验《出库通知单》的真实性,方可出库。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须办理CA认证后,通过交易系统填写电子《验收确认单》并盖章。***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在规定的出库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买卖双方未签署《验收确认单》且***交易中心送达书面异议的,视同出库完毕且验收无异议。交易中心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出金申请后在T+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支付给卖方,T为出金申请提交日期。

交割结算验收条款中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委托方

八、违约及争议解决

1、卖方若出现拒绝质量检验、移动或改变标的的,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拒绝买方正当要求,不按政策规定开具销售发票等行为的,***交易中心的要求下,卖方能及时履行质量检验、退还相关费用、开具发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与买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2、买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出库期限内完成提货或者拒绝提货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买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和本公告规定,扣划该方保证金或货款作为违约金的,交易中心应将履约保证金及时划入守约方账户。

4、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5、买卖双方如出现商务纠纷,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卖方承储库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以上条款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一旦报名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交易公告》、《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有关规定。

3、《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交易中心网站(http://grainmarket.****.cn/region/YN)。

十、联系方式

交易信息部:***-**** 0871-****

传真:***-****

财务部:***-**** 传真:***-****

财务QQ:****53

公告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委托方电话:****718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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