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 ******限公司 萍乡国投安源科创城项目拆除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萍乡国投安源科创城项目拆除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萍乡市 ******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安源区 | 公告时间 | ****-**-**日 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文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04 | ||
采购单位 | 萍乡市 ******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金陵东路18号市体育局中心北综合楼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文先生****0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宇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萍乡市安源区百合小区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先生****443 | ||
附件: | |||
附件1 | 萍乡国投安源科创城项目拆除技术参数.docx |
项目概况
萍乡国投安源科创城项目拆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点:*********限公司 (萍乡市建设北路百合小区) 邮箱地址:****9@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4-01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003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技术参数及规格 |
1 | TY-ZFCG-2024-01 | 萍乡国投安源科创城项目拆除 | 1 | 项 | 35元/平方米(含清运) | 详见询价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响应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②、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见格式)
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萍乡市建设北路百合小区) 邮箱地址:****9@qq.com
方式:***,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北综合楼4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泰宇 ******限公司 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址:***中心北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04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xjgg/202402/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