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专用设备计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专用设备计量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01号
项目名称:***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量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量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及验检测设备计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CMA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及有效的CNAS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下午1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北京时间)
地点:***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北京时间)
地点:***://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注意事项:(1)开标时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且使用的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CA驱动;(2)开标时请使用您本次加密使用的CA进行解密;开标/磋商解密时需使用CA的密码,并确开标人员已知晓正确的密码。(3)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4)开标解密路径:***,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开标评标】菜单—【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当天开标的项目,解密时长为:***。(5)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7190****,CA办理问题请咨询新疆CA服务电话0991-****。
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政采云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2.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xjca.****.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0万元 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0万元 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任公司
地 址:***冠郡一期商业第6栋商业101号2楼01号房
联系方式:****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396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专用设备计量服务项目-2-26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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