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贵定县)第2次答疑澄清
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贵定县)第2次答疑澄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编号:*******240001ET001001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贵定县)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
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元);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54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元);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71元); | ||||
2 |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条 | 施工组织设计A:*** 项目管理机构B:*** 投标报价C:*** 其它评分因素D:*** 细微偏差扣分E:*** 投标人得分=A+B+C+D-E | 施工组织设计A:*** 项目管理机构B:*** 投标报价C:*** 其它评分因素D:*** 细微偏差扣分E:*** 投标人得分=A+B+C+D-E | ||||
3 |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三:***”——“E、细微偏差扣分评分规则” |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 分值 | 评分 标准 |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 5分 |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本项扣分5分扣完为止。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 5分 |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本项扣分5分,扣完为止。 | ||
司法诉讼案件被法院执行立案信息记录 | 20分 |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our.****.cn/)查询中被列入“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信息记录一次扣5分,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为止。 | |||||
合计 | 5分 | 合计 | 25分 | 注:***进行诚信申报:*** 1投标人如不存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的,需提供书面承诺,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若存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应如实申报及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若不如实申报的,将被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 |
澄清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日09时30分。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心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621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道麒龙华府2栋1单元7层1号(仅作办公使用)
联系人:***
电 话:****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