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前锋现代粮食物流园****240208GC ****** 澄清文件
广安前锋现代粮食物流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二期大米生产线等设施设备标段 澄清(说明)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项目名称)设备采购二期大米生产线等设施设备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条款,企业生产实力:***分,最高得8分。作相应澄清(说明),具体如下:***、投标人如是生产商投标的,则应由生产商提供自行开发和生产上述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则应提供由生产商(制造商)授权的自行开发和生产上述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即视为自行开发和生产,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 招标人:*********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