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灌区资中县三黄支渠渠系配套工程项目监理标段补遗(01)号
都江堰灌区资中县三黄支渠渠系配套工程项目监理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挂网的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A,企业综合实力
类似项目业绩( 12 分)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得6分,另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增加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更改为:
类似项目业绩( 12 分)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得6分,每增加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表1.4.1条的业绩。 |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B、人员配置
总监理工程师( 5 分) | 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附职称证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相关职称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更改为:
总监理工程师( 5 分) | 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注:***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四、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内容为准。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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