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2024年纸箱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更正】
******限公司 2024年纸箱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4-30-23),于****-**-**日完成了评标工作,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于****-**-**日向中标人(昆明 ******任公司 )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因中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招标人依法确定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 ******限公司 )为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更正公示如下:
中标人:*********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含税):¥1,000,252.90元;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承诺:***,并按供方要求的时间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供货;
******我公司 一旦中标,在合同签订后,保证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及时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子上村,我公司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
票据类型、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公司 承诺:***,我公司则向需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 ****** 00元(大写:***)。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我公司原因,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的,可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经济损失部分;若需方经济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超出部分需方可从合同货款内扣减。
招标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