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湾运河展示馆及游客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窑湾运河文化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已由新沂市行政审批局以新行审批【2022】可研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窑湾运河展示馆及游客中心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2.1.2 建设规模:***,拟建设建筑面积约9800㎡。
2.1.3 项目估算价:***。
2.1.4 工期要求:***。
2.1.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 标段划分 :***。
2.2 招标范围:***(设计),主要内容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装修设计、智能化、幕墙深化设计、供配电系统(变配电室及用电接入点至变配电室之间供电设计)、绿色建筑、基坑支护等专项设计)、室外综合管线、景观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9.****.226:***/tpbidder) ”中备案;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7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xuzhoucredit.****.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xuzhoucredit.****.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
4、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咨询电话0516-****)。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发布的信息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 (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
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
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收款人:***
开户行:***
开户账号:***********5-****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
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 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
与本工程投标。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 ID:********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
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
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
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 (保
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
******险公司 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5、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
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
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
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
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
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投
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不计
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CA 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9.****.226:***/tpbidder)”免费获取。
4.2.2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9.****.226:***/tpbidder)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网(http://jszb.****.cn/jszb/ )、***交易平台(http://xz.****.cn)上发布。
9.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 :***
联系人:***:****323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中心二期12号楼325
联系人:***:****680
****-**-**日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