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栾川县潭头镇蛮营村、石门村、大王庙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2024-02-29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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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栾川县潭头镇蛮营村、石门村、大王庙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头镇蛮营村、石门村、大王庙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栾川政采磋商(2024)0042号

改造提升沥青路面,外墙面喷刷涂料,石门村新建景观墙、篮球场、公厕、冷库、操作间等

******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自贸大厦5楼东区5-156号(集群注册)1,825,500.00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栾川县潭头镇蛮营村、石门村、大王庙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60日历天张培培豫 ****5975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菊香、朱修元、赵钊渝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5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采购网》、《***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限公司
地址:***(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4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428

附件

评标报告.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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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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