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陵县G205许镇集镇交通枢纽节点工程勘察设计
2.标段名称;南陵县G205许镇集镇交通枢纽节点工程勘察设计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1)具有公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公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现修改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主要人员 其他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2)除项目负责人外,中标后拟配备的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2个公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现修改为“(2)除项目负责人外,中标后拟配备的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2个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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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受理异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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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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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受理异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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