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开州区正安、竹溪等农村供水一改三提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1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开州区农村水利水电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01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 ******任公司 | 包括开州区正安街道、竹溪镇、九龙山镇、临江镇、南雅镇、铁桥镇、义和镇、中和镇、天和镇、巫山镇等 10个镇街21处工程。 | 240日历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日 | ****.51 | 晋启洪 |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渝******** | / | / | ****.44 | / |
注:***.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